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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复制构造函数是一种特殊的构造函数,具有单个形参,该形参是对该类类型的引用。当定义一个新对象并用一个同类型的对象对它初始化时,将显式使用复式构造函数。当将该类型的对象传递给函数或从函数范围该类型的对象时,将隐式使用复制构造函数。
2. 【复制初始化】总是调用复制构造函数。复制初始化首先使用指定构造函数创建一个临时对象,然后用复制构造函数将那个临时对象复制到正在创建的对象。
当函数形参或者返回值为类类型时,由复制构造函数进行复制。
3. 对于容器,如果元素是类类型,在使用只提供容量的容器初始化函数时,如 vector<string> vec(5);编译器先用类默认构造函数创建临时对象,然后用复制初始化函数将临时值复制到各个元素。
对于数组,如果没有为类类型的数组提供元素初始化式,啧将用默认初始化函数初始化各个元素。
4. 如果没有定义复制构造函数,编译器会自动合成一个。合成复制构造函数将对除了static成员外的每个成员进行复制。对内置类型成员,直接复制值;对类类型成员,调用该类复制构造函数复制;对于数组成员,将复制数组的每一个元素。
5. 如果想要防止复制,需要显式声明其复制构造函数为private。通过声明但不定义复制构造函数,可以禁止任何复制类类型对象的尝试。
不允许复制的类对象只能作为引用传递给函数或者从函数返回,也不能用作容器的元素。
6. 如果定义了复制构造函数,则必须定义默认构造函数。
7. 动态分配的对象只有在指向该对象的指针被删除时才撤销。如果没有删除该指针,啧不会运行该对象的析构函数,对象会一直存在,造成内存泄露。而且对象内部使用的任何资源也不会释放。
8. 撤销一个容器(包括数组)时,会运行容器中的类类型的析构函数,容器中的元素是按逆序撤销的。
9. 三法则: 如果类需要析构函数,则它也需要赋值操作符和复制构造函数,这三个复制控制成员同时被需要。
10. 不管是否自己定义析构函数,编译器总会为我们合成一个析构函数。和程析构函数并不删除指针成员所指向的对象。所以如果有这类对象,我们需要自己析构。
11. 智能指针:就是把指针包装成一个类,包含一个整数值计数器,来表示有多少对象共享同一指针。当计数器为0时,才可以删除指向的对象。这是一种避免类中的指针成员成为悬垂指针的方法。
12. 另一种防止悬垂指针的方法是,在进行赋值或者复制操作时,对于指针类型,不改变指针所指的对象,而是改变指针所指向对象的值。这样就能保证每个指针都是指向唯一一个对象,析构时可直接删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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